本報訊(記者周林通訊員王小剛)8月9日,記者從市人大常委會舉行的新聞發布會獲悉,《邢臺市政務服務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將于9月1日起施行。
發布會上,市人大常委會相關工作部門負責同志對制定《條例》的立法背景、必要性及制定過程和主要內容進行了說明,市行政審批局相關負責同志就如何推動《條例》貫徹實施講了意見。
《條例》是我市公布實施的第15部地方性法規,也是我省首部政務服務地方性法規。
建立完善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制度,統一政務服務事項范圍和辦理條件。《條例》規定,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中列出的申請材料應當清晰明確,且是辦理該政務服務事項的全部材料,不得出現“有關材料”“其他材料”等模糊性表述。
《條例》規定,除場地限制或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外,政務服務事項均應納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。政務服務中心應當設置綜合咨詢窗口,為申請人提供綜合性咨詢、引導等服務。應當設置無差別或者分領域綜合辦事窗口,實現“一窗受理、綜合服務”。
健全完善信息推送共享機制,提高審批監管協同能力。《條例》規定,市、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做好集中許可事項的業務銜接和指導,建立健全集中許可政務服務機構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工作會商、聯合核驗、業務協同和信息互通等審管銜接機制,實現“審監分離”模式下的審批與監管無縫銜接。
為使企業和群眾辦事更加便利,有效服務生產要素自由流動和暢通國民經濟循環,《條例》規定,推行政務服務“就近辦”,推動集成式自助終端向農村、社區、園區、商場、樓宇等場所延伸。推行政務服務“掌上辦”,加強和規范統一的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建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