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教育局發布“陽光招生”政策解讀

2025-07-04 07:40:01 星期五  來源:邢臺日報

線上“一網通辦”、可長幼隨學……

市教育局發布“陽光招生”政策解讀

本報訊今年本市義務教育招生將使用陽光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。7月2日,市教育局發布相關政策解讀,強調市、縣級招生服務平臺將與省級平臺對接,實現戶籍信息、居住證信息、房產信息(含不動產權證、房產證、購房合同等)數據互通共享,報名、材料審核、錄取“線上一網通辦”,實現線上自動查詢或核驗功能。

發布內容中提到,學位分配順序、批次、錄取均依據新生入學條件確定,與網上報名登記上傳信息時間早晚無關,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即可。線上初審未通過的,家長可根據審核反饋結果進行修改或補充。如果對審核不通過原因有疑問,可聯系審核學校。關于錄取批次,與去年一致,仍分為四個批次。另外,自2025年秋季學期開始,我市實行“長幼隨學”政策,原則上按照“長隨幼”,但不支持擇校。

關于入學的房產、戶口依據,市教育局做了詳細解釋。戶口在招生報名登記前遷入即有效,房產在招生報名登記前過戶、入住即有效。對于房屋已經實際居住,但房產證(《房屋所有權證》《不動產權證書》)未辦理的,學校會進行入戶調查,且需提供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其他有效證明材料。報名時使用的房產要求為監護人(父母)或兒童本人100%產權所有,與監護人(父母)和兒童本人以外其他人共有的房產不能用于報名。監護人在主城區無房產,且兒童與監護人、祖父母(或外祖父母)同一戶口(房產為一代100%所有,房戶一致)并共同實際居住,可依據祖父母(或外祖父母)與戶籍登記住址一致的房產入學,視同具備第一批次報名條件。白皮合同房產、小產權房產、集資房等房產,需提供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有效證明材料,由社區(村)、鄉鎮(街道)及學校共同制定具體的認定方案。市區拆遷戶已經入住新居的,按照新居位置所在片區學校報名;未入住新居的憑拆遷協議(不含經濟補償協議)、回遷證明,按照拆遷前舊址或戶籍地址,在所在片區學校報名。公寓不可以作為入學房產依據。

另外,小學入學年齡仍為年滿6周歲,招生報名時間在7月中下旬,具體報名時間及各學校劃片招生范圍,屆時會通過“邢臺信都教育”“邢臺襄都教育”“邢臺經濟開發區”微信公眾號發布。主城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、發布。

》》》錄取批次解釋

第一批次:學校片區內房產、戶籍一致的;直系三代房戶一致的;拆遷未入新居的。按照“就近入學”原則錄取。第二批次:區內片外戶籍,監護人或適齡兒童有片區內房產,“房戶不一致”的。按照“就近入學”或“相對就近入學”的原則錄取或調劑到相應學校。第三批次:區外戶籍,監護人或適齡兒童有片區內房產,“房戶不一致”的。按照“就近入學”或“相對就近入學”的原則錄取或調劑到相應學校。第四批次: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(需具備居住證)和主城區內有戶籍無房產的。按照“相對就近入學”的原則調劑到相應學校。

(記者 郭紅玉 通訊員 史樂園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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